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2013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 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10月 8日至12日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二、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有关处室, 各大、中、小学、幼儿园、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 业体协,街道社区及健身俱乐部等 三、竞赛分组与内容 (一)竞赛分组: 1、学校组: 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 (普通院校组、体育院校组、高水平运动队组); 2、社会组: 青年组(18~35)岁、中年组(36~55岁)、老年组(56~70岁)。 3、其他组 部队、行业体协、健身俱乐部、特邀农业银行 (二)竞赛内容: 1、有氧健身操(舞) 1 )规定动作:普及组有氧健美操规定动作(2010)、全国普及性健美操全民推广套路(2011);全民健身操等级规定动作(2012);第三套大众锻炼标准 1级~6级; 2 )自选动作:有氧健身操、有氧健身舞、有氧舞蹈、有氧踏板、轻器械健身操、表演轻器械健身操、表演轻器械健身舞、自由舞蹈。 2、时尚健身课程 1 )规定动作:2013年全国时尚健身规定动作; 2 )自选动作:任意三种团操课程自行创编。 3、广场健身操(舞): 1 )2013年规定动作; 2 )自选动作 4、街舞: 1)规定动作: 2012年健酷街舞规定动作 2013年时尚街舞规定动作 2)自选动作:传统街舞(OLD SCHOOL)、流行街舞(NEWSCHOOL)。 5、民族健身操(舞) 自选动作:民族健身操、民族健身舞、民族器械健身操、 民族器械健身舞。 四、赛办法 (一)总决赛只进行一轮比赛(决赛),各单项出场顺 序赛前由组委会统一抽签决定,抽签在截止报名后一周内完成;(二)执行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13年全国全民健 身操(舞)评分指南》; (三)参赛队伍与人数: 1、参赛人数:广场健身舞参赛人数:24—36人,其它 项目参赛人数均为8-24人; 2、参赛队伍:各 “推广示范省市”分赛区参赛单位不得少于 20支;总决赛队伍不得少于10支; 3、没有列入 “推广示范省市”的可向中国健美操协会申请组织省市推广比赛,没有统一组织推广赛的省市,基层单位可直接报名参加总决赛; 4、参加总决赛超过10支队伍的省市,将有资格参加2014 年推广“示范省市”的申报。 (四)总决赛颁奖晚会 1、大会将由指定传媒机构对参赛代表队进行系列报道, 各队报名时需提交队伍文字介绍(50字以内)和标准 3号队旗,颜色不限; 2、“推广示范省市”可推荐3个优秀节目、其他省市可推荐1个优秀节目,于 9月底前将视频发到大赛组委会,参加总决赛颁奖晚会节目的遴选。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全国总决赛获奖成绩按照:一等奖 60%、二等奖40%的比例按组别录取,并颁发证书。 (二)参赛运动员及参赛单位均可获得获奖证书。总决赛获得各组别、各级别、各单项一等奖中的“第一名”及特别奖的单位将由组委会颁发证书及奖杯; (三)总决赛各组各单项决赛获得一等奖队伍的教练员,将颁发总决赛“年度优秀教练员”证书; (四)获得 2013年“优秀赛区”的省市及获得“优秀 组织奖”、“单位特别贡献奖”的组织者将获得奖金; (五)各组别特别奖设置(参见附录2)。 六、竞赛日程安排 日 期 内容 10月 8日 报到 裁判员培训、技术方向会 10月 9日 第一天比赛 10月 10日 第二天比赛 10月 11日 第三天比赛 10月 12日 颁奖表演 10月 13日 离会 七、裁判团 (一)裁判长由中国健美操协会选派,裁判员由各参赛单位选派,随队裁判员必须参加“全国健美操年度资格培训班”,并通过考核获得年度执法资格; (二)裁判员报到时携带裁判服、裁判证和裁判徽章,不按“中国健美操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执行的裁判员,竞赛组委会将不予安排该名裁判的工作。 八、总决赛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1、经中国健美操协会同意组织省市推广赛事的省市,由各分站赛组委会统一报名至总决赛组委会;没有组织统一比赛的省市,可直接向总决赛组委会报名;报名时请将自选套路音乐(MP3格式)发至竞赛部; 2、参赛运动员人数在 24人以下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 2名;25人以上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3名。确认报名后不得更改组别、级别及参赛项目; 3、各单位参赛项目根据报名表的要求报名,每单位可报多类别项目(参见竞赛内容),但每名运动员只能兼报同类项目中的两项,总兼项不得超过四项; 4、同一参赛项目的人员必须属于同一参赛组别(如小学、初中或高中、大学等),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5、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3年 9月 10日,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到 1、参赛运动员须带身份证(学生须带学生证)报到, 以备大会资格审查;报到时间、地点见补充通知; 2、裁判员、运动员请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报到; 3、所有参赛人员必须驻会,提前报到者,大会视接待 能力酌情解决(产生的费用自理); 4、参加自选动作比赛的运动队,报到时携带参赛音乐 以备份; 九、经费 (一)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报名 时缴纳个人信息管理费(含报名信息、参赛信息、制证信息、成绩信息和获奖信息)50元/人,报名确认后不予退还; (二)参赛队报到时应缴纳赛会期间的全部费用,各参赛队管理费、保险费、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三)竞赛组织奖励办法:凡组织参加本次大赛队伍达10支以上及运动员人数超过 120人以上的分赛区总领队,往返差旅费(火车硬卧标准;高铁、动车二等座)及食宿费由承办单位负责; (四)裁判长差旅费、食宿费由大会负担;随队裁判员 食宿大会统一安排,但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由赛事活动承办单位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包括财政、公安、消防、交通、卫生、气象、通讯、供水、供电等; (二)赛事活动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部具体履行安保职责,组委会负责人为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赛事活动组委会须确定应急工作信息员和应急电话,负责预警信息的采集和汇报。组委会负责对信息员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四)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上报,重要信息要随时报告。 十一、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录: 2013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特别奖” 设置 附录: 2013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特别奖”设置 序号 内 容 评选条件 评选人 组别 评选范围 1 优秀赛区 1.参赛人数达到 1000人以上 2.竞赛环境好,重视赛事宣传,赛场观众热情、友好 总决赛组委会 全国全民健身操舞推广委员会 各省市、自治区、解放军、行业体协等 2 最佳组织奖 1.总决赛各省市参赛队超过 10支 (人数达 120人)以上 2.总决赛各单位参赛队超过 5支以上(人数达 40人 )以上 总决赛组委会 全国全民健身操舞推广委员会 各省市、自治区、解放军、行业体协及基层单位等 3 推广领导奖 1.总决赛各省市参赛队超过 10支 (人数达 120人以上) 2.各单位参赛队超过 5支以上(人数达 40人 )以上 3.当年通级人数达到 1500人以上 总决赛组委会 全国全民健身操舞推广委员会 组织者 4 单位推广奖 当年通级人数达到 500人以上 中国健美操协会 全国全民健身操舞推广委员会 基层单位 5 先进单位 当年通级人数达到 1000人以上 中国健美操协会 全国全民健身操舞推广委员会 基层单位 6 先进个人 当年通级人数达到 1000人以上 中国健美操协会 全国全民健身操舞推广委员会 基层单位组织者 7 单位特别贡献奖 1.当年通级人数达到 1500人以上基层单位 2.当年通级人数达到 5000人(西部地区 2500人)以上省市等 中国健美操协会 全国全民健身操推广委员会 各省市、自治区、解放军、行业体协及基层单位等 8 最佳团队奖 积极向上、团结协作,团队精神表现突出 各参赛队 各组别 规定动作组 9 最具人气奖 最受观众欢迎的队伍 各参赛队 各组别 规定动作组 10 最佳完成奖 全场最高完成分 高级裁判组 各组别 规定动作组 11 最佳表演奖 全场最高艺术分 高级裁判组 各组别 规定动作组 12 最佳编排奖 成套音乐与动作设计主题鲜明,视觉审美突出 高级裁判组 各组别 自选动作组 13 最佳音乐奖 音乐结构与动作内容吻合,听觉审美突出 高级裁判组 各组别 自选动作组 14 最佳服饰奖 设计新颖,与成套主题相吻合,舞台效果突出 高级裁判组 各组别 自选动作组、规定动作组 |